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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必须建立“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06  作者:荆州批发网  浏览次数:87
核心提示: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昨天上午,农业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的相关情况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畜牧业司副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昨天上午,农业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的相关情况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张喜武说,根据相关法规,从现在起将建立养殖档案,畜禽的饲养者,特别是规模化养殖场,要对自己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相关的投入品进行如实登记。《畜牧法》还首次确立了从根本上建立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张宝文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说,为应对禽流感,农业部制订了全国免疫方案和免疫抗体监测方案以及疫情监测方案,秋季的集中免疫行动即将在全国展开。据张宝文介绍,农业部将采取几项措施,按乡、按村、按户建立家禽档案,全面掌握本地畜禽养殖情况。特别是对家禽,实行全面免疫。农业部安排一天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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