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输入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5  作者:荆州批发网  浏览次数:170
核心提示: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近日,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的通知,停止受理和批准含

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
  近日,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的通知,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从明年3月1日起,撤销已经批准的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从2008年1月1日起,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
    据有关专家介绍,八氯二丙醚是一种农药增效剂,经实验测定对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磷、氨基甲酸酯及有机氯类杀虫剂均有不同程度的增效作用,尤其是对抗性害虫,主要添加于卫生杀虫剂中。国内在食品和农药产品中均未制定有该化合物的标准,近几年在国内出口的茶叶中已检测到该化合物,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业内专家一致认为,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Octachlorodipropyl ether,S2或S421)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人畜安全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农业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已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如果发现含有八氯二丙醚成分,农业部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撤销其农药登记。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推荐图文

»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帮助中心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服务热线QQ:1292594667|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292594667| 邮箱:1292594667@qq.com
主办:菜市场 地址: 菜市场版权所有
本站关键词:中国农业|农业导航|农业养殖|农业种植|农业深加工|农业行情|农业网|农业百科|农业技术|园林花卉|蔬菜种子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荆州批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行业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