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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民老有所养亟待新型农保制度保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30  作者:荆州批发网  浏览次数:119
核心提示: “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推行了10多年,而目前参保率不足10%,有一半以上的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低于10元,这种现状应尽早改变。”如何让广

    “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推行了10多年,而目前参保率不足10%,有一半以上的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低于10元,这种现状应尽早改变。”如何让广大农牧民实现“老有所养”,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两会”上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1995年,内蒙古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全面推开。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内蒙古实施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共有农村人口1060万人,参保人数约70万人,参保率仅为6.6%。享受农保待遇人数为1.49万人,累计退保人数7.8万人。根据当时一次性最低缴费100元的标准计算,参保农牧民达到退养年龄后,每月只能领取养老金2.48元。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审计厅副厅长赵慧容说,目前,内蒙古农保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现行的农保政策滞后,制度设计上存在明显缺陷。筹集农保基金的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力度远远不够,基金的积累几乎全部依靠农牧民个人缴费,保障功能差,农牧民参保积极性不高,无法真正起到养老保障作用。二是筹资渠道单一,缺乏运营手段。按当前农保政策要求,基金没有有效的运营途径,仅靠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无法促进基金增值。三是农保基金还承担着农保机构的经费支出,本来有限的基金面对老龄化的社会,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2004年起,内蒙古部分地区推行新型农保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赵慧容建议,为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老有所养”,按照国家保基本、广覆盖、能转移、可持续的原则以及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要求,建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助进一步深入调研,总结新型农保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尽快制订科学、统一、适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农保制度,从政策上支持各地农保工作向新型农保体制转变,推进我国农保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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