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输入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标准 » 正文

国家粮食局:“重度不宜存”稻谷 符合标准即可用于酿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892
核心提示:  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杨迪) 近日,国家粮食局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有关促进粮食深加工、 陈化粮处理、

  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杨迪) 近日,国家粮食局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有关“促进粮食深加工”、 “陈化粮处理”、“保障储备粮供应”、“粮食农药残留是否危害健康”、“粮食银行推广”、“升级老旧粮仓”、“扶持国内粮食企业”、“食用植物调和油标准”等10大方面的粮食领域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这次国家粮食局第三次专门就人民网“部委领导留言板”上的网友留言进行公开回应。

  在回答人民网网友粮库中重度不宜存稻谷可否用于酿酒的问题时,国家粮食局介绍称,“重度不宜存”的定义是“储存品质严重下降”,意味着应该尽快使用、尽快消费。这与出库后的用途没有必然联系,只要符合有关酿酒用原料粮的标准就可以用于酿酒。

  人民网网友:我是一家粮油公司,我们这里的国有粮库有一些重度不宜存的稻谷,请问我买了这些稻谷,可以酿酒用吗?酿酒企业可以用吗?(网友“酒厂”  IP:182.118.12.★ )

  国家粮食局:“重度不宜存”的定义是“储存品质严重下降”,意味着应该尽快使用、尽快消费。这与出库后的用途没有必然联系,只要符合有关酿酒用原料粮的标准就可以用于酿酒。

????(文章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推荐图文

»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帮助中心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服务热线QQ:1292594667|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292594667| 邮箱:1292594667@qq.com
主办:菜市场 地址: 菜市场版权所有
本站关键词:中国农业|农业导航|农业养殖|农业种植|农业深加工|农业行情|农业网|农业百科|农业技术|园林花卉|蔬菜种子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荆州批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行业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