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星子县继续对全县三个乡镇的15户农户进行早籼稻生产成本收益调查,通过对这15户的入户调查数据加权平均后显示亩均单产增加、早稻价格上涨、产值增加、成本上升、收益增加的态势。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星子县早籼稻亩均产值1018.06元,总成本591.2元,其中物质费用(含种子、化肥、农药、机械等费用)377.2元,人工成本214元,净产值640.86元,纯收益426.86元,成本收益率72.2%。
二、成本收益对比分析
(一)收益增加的因素:
1、单产增加。2013年早稻亩产372.9公斤,比去年增加10.3公斤,增涨2.8%。
2、粮食价格上涨。2013年早籼稻国家敞开收购价132元/百斤,比去年同类同品种的早籼稻增加4元/百斤,增涨3.1%,导致亩均产值增加57.5元,增长6%。
(二)收益减少的因素:
1、物质费用的增加。2013年早籼稻亩均物质费用为377.2元,与去年早籼稻比增加19.8元,增涨5.5%。其中直接生产费用增加14.9元,主要增加在机械作业和农药方面。
2、人工成本增加。今年由于前期天气多雨,田间排灌用工增加,造成总用工量增加0.05天,但今年人工工价上涨,导致2013年人工成本上升。但由于今年家庭用工作价作了调整,导致今年人工成本人为降低了53.5元/亩,从而在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汇总表中人工成本反而比去年减少24.5元。
3、以上两项相抵,反而使总成本减少4.7元,与去年相比减少0.8%。因此计价比例的改变造成了一种成本不升反降的假象。
(三)纯收益增加
由于家庭用工作价进行了调整,实际今年星子县对收益减少因素反而变成了成本下降、收益增加的因素,从而造成星子县今年每亩纯收益增加62.26元,比去年增涨17%。成本收益率增涨11个百分点。
三、意见与建议
1、合理确定农村家庭用工工价,本人认为家庭用工工价按雇工工价的50%~60%计算比较合理,按40%计算,一是造成家庭用工与雇工工价的不协调,由于家庭用工有些是轻体力活,但有一定的技术性,但有些强体力活也是存在的。二是有些农活农村都采取换工的方式,也存在伙食支出等生活费用。
2、雇工工价也存在不合理性,如星子县,今年有技术的泥瓦工、木工等出去工作都是每8小时230元~300元之间,普工、小工每天也在130~150元之间。即便是上班的企业职工月工资也在3000至4000元之间,星子县雇工工价定在100元还是偏低的。虽然在农村能请到,但没有把生活费等计算在内,但请到的多为建立长期雇工的大户,短期的以这样的价格要有关系才能请到。
3、应该提倡现代农业模式,建立土地入股经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让能人种田;走农业机械化道路,才能使我们的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