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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2011年1月1日,蔬菜流通环节免收增值税开始实施。半年时间,这项政策在全国各地都开始运行。但是,有些地区实施半年后,蔬菜价格不仅没有明显下降,个别品种价格反而上升了。市民们不禁对此产生各种疑问,原本目的在于变轻菜篮子的政策,为何没有打全胜战?菜价该何去何从?
  蔬菜流通免增值税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业内专家表示,此举将降低蔬菜成本,市民有望吃菜少花钱。

  通知称,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通知还称,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
  
  通知称,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通知还称,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 据了解,目前,对农产品销售征收增值税划分四种情形: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农产品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免征增值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按13%的税率征收;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下)则执行3%的征收率。
 
  免税 让菜价降了吗?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执行半年 大连菜价无明显下降个别价格反而上升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已执行半年,这一政策是否达到平抑物价、促进蔬菜流通顺畅的初衷呢?大型蔬菜批发企业、蔬菜配送企业和大型超市是否得到减免税优惠?市民是否从中得到了实惠?记者走访了大连市内几家蔬菜配送企业和大型连锁超市发现,蔬菜菜价较去年同期并没有明显下降,个别品种的价格反而上升。
  “免征” 谁得利?
  对于批发商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新发地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刘经理介绍说,作为北京的菜篮子,北京市政府对进场的农户实行优惠政策,免收八类蔬菜的进场费,这项政策已经从去年11月开始施行。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出台之后,对市场内的批发商影响并不是很大。
  对大型超市、卖场的蔬菜配送企业而言,可以节约很大成本
  按此前农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标准,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13%的税率征收,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则执行3%的征收率。不过,目前以农户为主的批发商,只承担市场管理费、运输费等成本,因此受益最大的还是大型超市、卖场的蔬菜配送企业。
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配送企业而言,确是影响较大。玉溪市浩然商贸有限公司是当地家乐福、沃尔玛等大型超市的蔬菜供应商,他们配送蔬菜已经6、7年了,每年要缴13%的增值税。增值税的免征,对这家营业额在3000万左右的公司来说,每年可以节约近400万元。
  对于消费者,有些地区菜价并未下降,消费者享受不到低价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初衷在于通过减轻从事农产品流通企业的税收负担,促使企业让利于民,为平抑物价发挥积极作用。但郑州市民发现,免税政策对菜价的影响并不大,部分蔬菜价格反而在不断上涨。 也就是说,蔬菜批零商从免税中获得了实惠,消费者却没有享受到。
  菜篮子变轻 “本”在哪里?
  “尽管免征增值税对于蔬菜价格会有影响,但是,在我看来,这个影响是十分有限的。”
  目前以农户为主的自产自销批发商,已执行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只承担市场管理费、运输费等成本;而大型超市以及卖场的蔬菜配送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是按照现有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只就增值部分纳税,而由于蔬菜的买卖价差比较小,因此其综合税负比较低,据此估计,对蔬菜价格的影响很有限。
  物流成本是影响蔬菜价格重要环节,物流成本占整个成本的20%左右。
  农产品的流通环节,是连接菜园子和菜篮子的中间环节,让这个中间环节更加畅通无阻,直接关系到农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是破解“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有效手段。
  蔬菜流通免税只是第一步
  对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只是第一步。真正要确保农民的种菜积极性,使菜农免遭“菜贱之痛”,确保作为终端消费者的广大市民免受高菜价之苦,还要紧紧抓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这一重点。若只减税不减流通环节,不从“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那最终恐怕只有中间商高兴罢了。而菜农和消费者难得实惠。
 小编结语: 治标还得治本。“免税”和菜价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需从菜价上涨的本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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