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输入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门话题 » 正文

吉林省将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0  作者:荆州批发网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 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吉林省将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日前,《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

    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吉林省将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日前,《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讨论稿)》已经制定完成。

  根据《办法》,本省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农保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费为主,集体和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采取按年缴费或其它灵活缴费方式。个人缴费以本县(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费率最低为4%,参保人可自愿多缴,具体缴费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

  ——按规定缴费累计满15年的。

  ——新农保制度施行之日已年满45周岁的人员,达到领取年龄前按年足额缴费的。

  ——新农保制度施行之日起,达到领取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按年缴费,但延长缴费时间不得超过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不满15年的,以最后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的。

  已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返乡农民工,可将原个人账户余额划转到户口所在地农保经办机构,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同时按新农保缴费基数和标准折算相应缴费年限,符合领取条件的,按新农保标准计发相应待遇。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推荐图文

网站首页 | 帮助中心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服务热线QQ:1292594667|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292594667| 邮箱:1292594667@qq.com
主办:菜市场 地址: 菜市场版权所有
本站关键词:中国农业|农业导航|农业养殖|农业种植|农业深加工|农业行情|农业网|农业百科|农业技术|园林花卉|蔬菜种子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荆州批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行业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