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发表殷国安的观点:虽说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应该自己承担风险,但地方政府帮农民卖鸡并不错。此事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该怎样帮农民卖鸡?剑阁县的做法是由“剑阁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向市民发出了《关于帮助销售剑门关土鸡产品的倡议书》。从这个倡议书里可以看到,一是,当地政府在帮助农民卖鸡时,就只剩下滥用行政权力,这是很可悲的;二是,虽然是“倡议书”,其实却不是“倡议”,而是摊派。剑阁县回应说“购买土鸡完全自愿”,就是应付舆论的一种常见伎俩了。而值得注意的是其回应中的一句话,“由法院指定了专门账户,钱直接给农户”。当法院也参与到这场“卖鸡运动”中时,可以看到,当地政府以及一些主政官员可能连基本的法治概念也漠视了。
京华时报发表马九器的观点:企业有难、政府伸手,看起来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部分,可是把这些表现用法治的尺子衡量一番,荒诞之处立竿见影:法治的一大要义就在于理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与关系,属于市场经济的坚决用市场手段,权力不可越雷池半步。一旦政府可以随意干预市场,哪怕以救助、大众利益的名义,都可能会混淆权力与市场的边界。剑阁县“企业有难,摊派帮忙”的做法,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南辕北辙。当下互联网风生水起,创新之潮隆隆而行,法治政府最该做的不是帮着“买单”“还债”,而是鼓励企业去市场找出路、去互联网找创新。经历市场洗礼的企业,才不会遇到浪头就呛水,相反,只会游刃有余,长立潮头。
小蒋随想:让“自己人”包圆,这是最省事、最懒政的手法。这恐怕不属于“惠农”,有人说“是怕养殖农民闹事”。养殖农民为什么要闹事?养鸡是否源于当地有关部门的倡导?如果养鸡动议真出自于行政,如今的滞销,要么暴露出当初是拍脑袋决策,要么折射出政府与养殖企业都没学会“走市场”。市场经济搞这么久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成为新常态,但一些地方的行政者究竟领悟了多少,是否真明白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还是要打上一个大问号。创新与市场化,不是喊口号就能达成的。如果不会,理应去尝试。一些地方领导带着本地产品去外地吆喝兜售,并不丢人,至少能了解到市场的真实需求,进而对照自身的优势和不足。这远比遇到滞销仅是“内部消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