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输入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门话题 » 正文

农民,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2  作者:荆州批发网  浏览次数:100
核心提示: 时下,在农村发生了土地承包、渔池转让、民间借贷等诸多经济纠纷案件,80%以上的缺少法律依据,农民朋友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时下,在农村发生了土地承包、渔池转让、民间借贷等诸多经济纠纷案件,80%以上的缺少法律依据,农民朋友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近期,微山县鲁桥法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南阳镇的马某和李某,本是结拜的好兄弟,2006年马某让李某挖渔池一个,李某挖完后,马某未付够李某挖土方的钱,于是两人达成口头协议,马某让李某在自己的渔池里放养鱼苗,2009年2月份,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马某又把渔池转包给了杨某,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杨某交给了马某10万元的承包费后,要求李某尽快清理渔池,由于李某放养的鱼苗还未长成大鱼,拒不清理,一气之下,李某把马某告上了法庭,本来很要好的朋友,如今对簿了公堂。

  上述案例,马某与李某订的是口头协议,虽然协议在先,由于无人出庭作证,此合同被判为无效合同,而后来马某与杨某签订的是书面协议,虽然时间在后,但具有法律效力,最后李某只好把渔池让给杨某。

  在此提醒大家,平时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一定要提高警提,在不想欺骗别人的同时不要被别人欺骗,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帮助中心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服务热线QQ:1292594667|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292594667| 邮箱:1292594667@qq.com
主办:菜市场 地址: 菜市场版权所有
本站关键词:农业|农业导航|农业养殖|农业种植|农业深加工|农业行情|农业网|农业百科|农业技术|园林花卉|蔬菜种子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菜市场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行业图标